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实验实训室安全作业指导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实验实训室的有机实验、有毒物质、强酸强碱、易燃易爆物、用电等安全操作。
本规定适用于实验实训室所有实验人员。
2、职责
2.1实验实训中心和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对实验实训室的作业情况进行监督。
2.2实验人员确保操作正确,确保安全。
3、安全作业指导
3.1通用安全作业要求
实验人员必须达到“四懂”,即:懂基本实验原理,懂基本操作要领,懂基本仪器原理,懂基本安全知识。
严禁试剂入口。如需以鼻鉴别试剂时,须将溶剂瓶远离,用手轻轻扇动,稍闻其气味,严禁鼻子接近瓶口。
废液应先行无害处理,不准直接倒入下水系统。
严禁食具和化验器具混放在一起或互相挪用。
3.2有机实验实训室安全作业指导
实验前应对实验进行充分准备,应熟悉实验中的各种试剂的理化性质、腐蚀性、毒性、危险性,并正确预测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并采取措施提前预防和化解各种危险因素。 实验应尽量使用无毒或低毒、无腐蚀的试剂。实验教学时,实验的方法要尽量满足环保、安全的要求,尽量避免高污染、高毒性、易燃、易爆的实验方法和方案。
进入有机实验实训室后,首先开灯,然后开启实验实训室通风系统,确保实验实训室通风良好。所有有机实验,应在通风橱或通风良好的中间试验台上进行;特别是有毒、腐蚀性和有异味物质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中进行操作。实验正常进行时,应将通风柜门拉下至合理位置。使用有毒、腐蚀性和有异味试剂时,必须戴手套操作。有其它安全要求的,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其它安全防护。
废液、废渣按照性质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废有机溶剂严禁当作废液处理。废有机溶剂达到一定量后,进行回收处理;废渣按照规定分类集中处理。有毒物质根据其理化性质,分别采取相应的无毒化处理后,按照废液、废渣的措施处理。
酸、碱要进行中和处理。
有机实验实训室尽量避免使用电炉等明火。如需使用,应先检查周围及实验实训室有机溶剂的存放情况和通风,采取措施确保实验操作安全可控,防止意外发生。禁止在有机实验实训室进行过氧化物的浓缩、加热等操作及类似易爆物质的危险操作。
严禁在实验实训室内饮食或把餐具带进实验实训室。及时洗手。实验过程中及时清理台面和实验器具。下课前停止所有实验,关闭通风系统,关闭水、电, 并对实验实训室进行仔细检查,消除所有安全隐患。
3.3有毒物质的安全作业指导
有毒、腐蚀、易挥发物质的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 进行有毒、腐蚀物质的试验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或防毒面罩、手套。试验后要洗手,试验中禁止饮食、吸烟。
工作人员的手、脸、皮肤有破裂时,不许进行有毒物质的操作工作,尤其是氰化物的操作。 禁止用试验室内的任何容器盛放饮料和其它食物。 处理无名药品时,不许用口尝。如需以鼻鉴别,可用手掌在药品表面上方向脸部扇动嗅有毒液体、产生污水或其它腐蚀性强烈的液体在取样时只能用器具吸取。
所有使用过含毒物的溶液,必须作一定安全处理,合乎排放标准后再排放,然后仔细清洗仪器和工作场地。遇到毒性强烈的物质时,应特别注意安全。
3.4强酸、强碱及其他腐蚀剂的安全作业指导
搬运、使用腐蚀性物品如强酸、强碱及溴等,戴橡皮手套、围裙、眼镜,并穿高筒胶鞋。搬运酸、碱前,应仔细检查装运器具的强度、容器的密封性、容器固定的稳定性,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不许一人把容器背在背上。
移注酸、碱时,应仔细检查要用虹吸管(不准直接用嘴造成虹吸),不要用漏斗,以防酸、碱溶液溅出伤人。
酸、碱或其它苛性液体,禁止用嘴直接吸取,如无吸气器可用量筒量取。开启盛溴、过氧化氢、氢氟酸、氨水和其它苛性溶液容器时,应先用水冷却,然后开瓶。开瓶时,瓶口不准对人。
稀释酸(尤其是硫酸)时,应当一边搅拌,一边慢慢将酸注入水中,禁止将水注入酸内。拿取活泼性金属及其氢氧化物在和氧化物时,必须用镊子夹取或用磁勺采取。
废酸、废碱必须倒在专门的容器内,容器应放在安全的地方。如腐蚀性物质接触到皮肤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
3.5易燃、易爆化学品作业指导书
禁止将易燃易爆的物品放置在明火附近和试验地点附近。
易爆化学物品和气体钢瓶在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
在蒸馏或升华实验中使用易燃物质时注意事项:
禁止使用明火加热,加热可用水(油)浴器、电热板或电砂浴,周围也不应有明火。
试验仪器应当严密不漏气。
在蒸馏装置下面,应用一金属浅盘(沿高在80-100mm)。工作地点通风良好,四周不可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工作时要戴好防护眼镜。
严格控制在实验实训室内存放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总量,不得大量存放。随取随用,用后送回专门的储放地点。
遇水易着火的物品(如黄磷、过氧化钠等)禁止丢入废物桶内。凡易起火的物品(如废油、有机溶剂等)应集中在专门的容器内,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乱放。
3.6安全用电作业指导书
在工作需要时开灯,人离办公室必须随手关灯,对电风扇、电热板要严格管理,做到人离电断,严禁白天黑夜开着。
电源插座及用电设备周围30厘米内严禁堆放易燃杂物。
下班时,应对本工作区域进行检查巡视,确认无异常现象,切断室内电源后方可离开。
严禁在无人情况下过夜使用计算机、饮水机、充电器等设备。
对走廊、安全通道的应急灯要定期进行检查,及时维修。
所用电器设备的线路绝缘必须合乎规定并且完好无损,走线合理整齐。
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如因绝缘损坏而带电时,必须采取接地或接零的保护措施。
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要符合规定要求,设备开关和配电装置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定期维修。
产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密封式电器设备,对易燃、易爆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器设备。
实验过程中必须使用电炉、电热器时,应将电炉、电热器设置在固定位置。
不准使用烘箱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各实验实训室不得自行任意增加用电负荷,如必须使用,需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安装。
实验实训室严禁使用照明系统中的插座作为动力电源,以减少用电负荷,保证用电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