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
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 〕8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等学校。
二、报送内容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5号)要求的9个报表报送各项数据。其中,本科高等学校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等学校报送基表一、二、三、七和综表二。各报表表扬、统计软件、填报说明及相关帮助文件可在“中国教育统计网”(网址:http://www.stats.edu.cn)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或“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http://202.4.130.200:81)下载。
三、报送方式
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采取网上系统填报和电子邮件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各高等学校须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下载“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V2020单机版),对报送数据进行检测,检测无误后使用中国教育统计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进行报送。
四、报送时间
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10月10日。网上报送结束并通过审核后,在系统中打印出纸质版,于2020年10月10日前,将由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PDF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填报要求
(一)请各高校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填报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按时上报。
(二)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的基表四中“实验所属学科”、基表五和基表六中“所属学科”,依据最新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填写专业代码前四位。
(三)各高校于8月7日前登录“信息统计系统”更新联系人信息,并将《高等学校实验室管理等负责人和联系人信息汇总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20年8月14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山东师范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将对各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上报人员进行网上或电话答疑(普通本科高校和独立建制成人高校工作QQ群1****8292,高职高专院校工作QQ群1****8667)。
以上有关报送材料均不需寄送纸质版。
本科高校和独立建制成人高校联系人:山东师范大学曲慧娴,联系电话:0531—****2311,电子邮箱:quhuixian@sdnu.edu.cn;
高职高专院校联系人: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孙君辉,联系电话:0531—****5195,电子邮箱:sdsysxxtj@163.com。
附件:1.报送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本科高校、高职高专院
校、独立建制成人高校名单
2.高等学校实验室管理等负责人和联系人信息汇总表
山东省教育厅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