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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了实验实训室安全专项自查

发布者:[发表时间]:2020-06-18[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鲁教组承办人函【20205号)及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实训中心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实训室安全与稳定,实验实训中心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了实验实训室安全专项自查。

2020年616日,实验实训中心制定了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列出了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及具体要求;617日,在部门QQ工作群中下发了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通知,确保实验实训室责任到人,并要求管理员提前检查各自所分管实验实训室安全情况;618日,程文义主任带队集中对一号教学楼的测量仪器室、化学实验室和实训楼20余个实验实训室、设备仓库和实训大棚开展了全面安全自查。


自查存在的问题

在自查过程中也发现了存在部分安全风险点,主要有以下两点:

1、一号教学楼化学实验室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内窗无防盗网、无防蚊虫纱窗。

2、实训大棚东侧的配电室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内部放置了较多的实验实训设备和实验实训耗材。

下一步的整改措施

1、针对一号教学楼化学实验室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整改措施是安排专人与总务处联系,请求为该实验实内窗安装防盗网和防蚊虫纱窗,防止人员和蚊虫等进入带有危化品的化学实验室。

2、根据《消防法》规定,配电房内除正常的电工工具外,不得堆放其它杂物,使配电房内保持清洁、干净。针对实训大棚东侧的配电室存在的堆放设备和耗材主要问题的整改措施是安排管理员制定配电室内设备、耗材搬出计划,确定放置的地方,协调人员清空配电室内设备和耗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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