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处室、系部: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教育领域设备更新项目梳理储备工作的函》 部署, 2024年起拟安排中央投资支持部分教育领域设备更新项目建设,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购置先进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提升教学科研水平。请各相关处室、系部积极开展教育领域设备更新项目梳理储备工作,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教育领域设备更新支持两类项目:一是服务高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的重大科研仪器设备,二是符合职业院校专业实训教学条件标准( 教育部印发)的实训教学设备 。
二、项目必须坚持“四个面向",突出重大教学科研,优先考虑优质院校,避免小而散,不支持一般性办公设备(电脑、投 影仪、电子屏幕 )、信息化项目(智慧教室、智慧校园等 )。
三、设备更新项目参照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流程管理, 必须为省发改委有过批复文件(含文号)的批复可研项目,并到初设的深度(不含基建)。
请相关处室如实填报已下发到各部门的附表(2024年度教育领域设备更新项目储备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于2024年4月29日12::00前提交至实验实训中心。
实验实训中心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