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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表时间]:2022-04-07[来源]: [浏览次数]: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系部、处室: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2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2】19号)的文件要求,提升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实验事故,确保疫情常态化防控中实验室运行安全,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请各系部、处室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格式、时间节点及上报方式要求提交本部门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报送要求:
2022年4月18日前,请各部门严格按附件2中检查点的文字材料和表格格式上报,上报如下材料(电子版和书面版(盖章)):
1.《系部、处室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格式参考附件3);
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4);
3.《系部、处室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附件5);
4. 提供系部参照检查项目资料:
①1.2.1带文号的院系文件如党政联席会/办公会等纪要
②1.2.2系部成立带文号的院系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③1.2.3院系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情况;
④1.2.4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书面版(盖章)报送至实验实训中心。 电子版报送至邮箱:sxzx@sd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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