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完成实验实训中心工作标准建设名录的通知

发布者:[发表时间]:2021-05-07[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质量管理处通知要求,在前期提交工作流程的基础上需要提交对应的部门工作标准建设名录,实验实训中心前期共提交了5项工作流程,根据当时的分工:刘吉贵负责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工作流程对应的工作标准,甘信广负责学院实践教学保障工作流程对应的工作标准,高媛媛负责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工作流程对应的工作标准,吴昊负责教学仪器设备验收工作流程对应的工作标准,宁菲负责危险品监督管理工作流程对应的工作标准,请于2021年5月8日中午12点前完成并提交给甘信广主任,具体填写参考《部门工作标准建设名录.docx》。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通知